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連州市第六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
連府〔2025〕51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的相關規定,經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評定,民間文學《孟賓于續句成詩傳說》等24個項目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方面具有公認的重要價值,符合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申報要求,向社會公示后,沒有收到異議。現列入連州市第六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并予公布。
各鎮(鄉)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和清遠市有關法規和政策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工作,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弘揚優秀傳統文化。
連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首頁
政務公開
資訊中心
政務服務
招商引資
走進連州
網絡問政
粵公網安備 44188202000031號